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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安康高新区中小学校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安康高新区教育工作需要,现将安康高新区2019年公开遴选优秀在职教师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额
(一)初中教师 40名,其中:初中语文教师8名,初中数学教师8名,初中英语教师6名,初中物理教师3名,初中化学教师1名,初中历史教师3名,初中思品教师3名,初中地理教师2名,初中生物教师3名,初中音乐教师2名,初中美术教师1名。
(二)小学教师 11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3名,小学数学教师3名,小学英语教师1名,小学科学教师2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小学音乐教师1名。
二、对象范围
在编在岗中小学正式教师。必须具有市级(含)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敬业精神,符合《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要求 ;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及沟通能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3. 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二) 具体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与遴选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从事中小学相关专业教学工作 5年以上。
2.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年龄在 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8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3.经审核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进入面试或体检环节。
(三)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岗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遴选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在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5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和地点:报名人员在前述网站下载填写《安康高新区2019年公开遴选在职教师报名表》(附后)一份,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两张,在安康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626室(高新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面试。
1.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所有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 2019年7月30日上午8:30在安康高新区第一小学集中面试,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采用讲微型课与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微型课时间12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讲微型课内容由考生现场抽取报考学科课题签确定,答辩题目1个,采用现场回答教育教学问题的形式进行。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音乐、美术教师岗位增加技能测试环节,面试成绩=(讲微型课成绩+答辩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
4.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单位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政审。
重点审查公开遴选对象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提出拟公开遴选人员名单,经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安康高新区监察审计局审核同意后,在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 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拟公开遴选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聘用管理
根据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安康高新区教育集团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高新办发〔2019〕17号)和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高新区中小学教师选聘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的通知》(安高新办发〔2019〕27号)精神,公开遴选的在编在职教师纳入高新区公办教师序列管理。
咨询电话: 安康高新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0915-3368112
监督电话: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0915-3362582
安康高新区监察审计局 1238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