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5288
为解决我县公办小学、幼儿园辅导员短缺问题,实现教育资源均衡,推进教育健康和谐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择优招聘180名辅导员,其中小学辅导员120名、幼儿园辅导员6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遗传病史,符合岗位的基本条件;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定边县户籍(原为定边县户籍,因上大学户籍迁出者按定边县户籍对待);
5、报名之前,应聘人员须在定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档案入库手续;
6、小学辅导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辅导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7、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物理、化学、生物专业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可报考数学学科辅导员);
8、服从组织分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19年定边县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我县在岗幼儿辅导员不得报考幼儿园辅导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实施,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定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bi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发布后,应聘人员持所需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7月30日 - 8月2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定边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统一进行集中资格审查。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应聘人员本人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http://www.chsi.com.cn)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由资格审查组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证明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及时在报名地点缴费,报名结束时仍未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价涉发〔1993〕1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每人5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应聘人员,持相关证明在报名地点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四)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即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为1: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五)考试
1、小学幼儿园辅导员考试1科,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15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将在定边县人民政府网通知(http://www.dingbian.gov.cn),请考生报名结束后及时查询。
3、考试阅卷:本次考试的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当天上午组织考试,下午使用电脑公开阅卷,现场公布考试成绩。
4、考试加分:根据我县历年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的文件精神,给予从定边入伍时属全日制统招大专毕业生加分,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加分计入考试成绩。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在报名时提供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六)体检、考察(政审)
考试结束后,按各学科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定初选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拟定为初选人员。
对初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着重审查遵纪守法情况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招聘期间,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根据各学科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3、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及管理
(一)新聘的小学幼儿园辅导员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县教体局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三年为一个聘期。岗位补贴按小学辅导员每月3100元、幼儿园辅导员每月2500元标准发放,并为其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
当定边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再需要辅导员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可单方面逐步或全部解聘。
(二)受聘人员聘用期间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教体局和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确定岗位职责,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实行学期考评、学年考核,凡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六、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任何环节审查核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相关公告,防止错过招聘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本次考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12-4218920
附件1: 2019年定边县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辅导员岗位表
2019年定边县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辅导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 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