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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镇(街道)总工会、省级工业园区工会工作队伍,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宝总工发〔2019〕89号)精神,陈仓区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化工作者1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宝鸡市户籍,或陈仓区生源;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在22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2月1日至1997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考: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虢镇街道、东关街道、千渭街道各2名;
周原镇(含周原工业园区)、慕仪镇、阳平镇、贾村镇、坪头镇、赤沙镇、香泉镇、新街镇、拓石镇、凤阁岭镇各1名;
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主要职责
(一)帮助指导职工依法参加工会、签订劳动合同、开展集体协商和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向职工宣传劳动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帮助职工调解劳动争议,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二)了解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开展“四季送”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反映职工合理诉求,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竭诚服务广大职工群众。
(三)做好陈仓区总工会安排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宝鸡市陈仓区总工会办公室(陈仓区集中安置中心12楼1243室)。
3.报名须知:
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上交《宝鸡市陈仓区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化工作者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3张。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证件资料必须合法有效,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真实无误,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与《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区总工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考条件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等将通过陈仓区政府网等形式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在领取准考证时通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与工会工作基础知识。
2.面试(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通过陈仓区政府网及其他形式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成绩计算、公布: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后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陈仓区政府网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以工作年限长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考察由陈仓区总工会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岗位能力、计算机操作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本岗位中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陈仓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陈仓区总工会统一组织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考生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相关待遇
按照陕工发〔2019〕12号文件规定,省、市、区总工会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实行分级负担经费补贴,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并由区总工会负责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别承担费用)。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由区总工会和所在单位共同管理,区总工会负责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弄虚作假、扰乱考场秩序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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