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5288
受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计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
2.事业心强、热爱人才服务工作,热心为群众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
3.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4.有同行业工作经验一年及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章的工作证明原件)。
5.应聘者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 (1989年9月1日2001年8月30日至之间出生)。
6.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统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二、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录取后统一分配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招聘公告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打印学历证明等有效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现场报名,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至9月11日(周一至周五09:00—16:00,周六、日10:00--15:00)。
4.报名地点:西安市东新街258号皇城海航大厦7层,咨询电话:029-87420862、87445350。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9月19-20日10:00--15:00点。
准考证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注意事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不得代领。
(四)笔试
1.笔试1科。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经济、道德、国情省情、时事以及写作等综合方面知识的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公布。
(五)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详见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1: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3.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公布。
4.体检统一组织,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各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1.考察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2.重点审查个人信息真实性、履职能力及现实表现情况。
3.考察及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顺延。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公示,公示期为3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包含2个月试用期。
(二)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出勤补贴+岗位补贴+其他-扣除项目+缴纳五险一金。
五、工作地点:西安市
六、纪律要求
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七、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
2.领取笔试《准考证》后未参加笔试的。
3.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4.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5.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四)特别提示:请妥善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原件(遗失不补,后果自负)。
(五)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