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5288
为进一步加强健康扶贫工作,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2019年第18号会议纪要精神,决定面向社会为镇卫生院公开临聘健康扶贫工作人员20名,现将公开临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聘名额及岗位
此次共为镇卫生院公开临聘健康扶贫工作人员20名,主要从事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
二、临聘原则及方法
本次临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体检、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录取时,按照成绩从高分向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三、临聘范围和条件
(一)临聘范围
2019年应届及往届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临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2.参加临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3.参加临聘人员需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4.参加临聘人员必须是本县户籍。
四、报名
(一)公告
在宁陕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临聘有关事项。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上午08:00至9月3日下午05: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进行补报)。
2.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四楼,联系人:阮绍凯,联系电话:682520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现已临聘在基层卫生院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县卫健局招考办负责根据本《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临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或临聘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四)准考证的领取
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在县卫生健康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名后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笔试时间、地点由县卫健局招考办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由县卫健局招考办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工作。以公共科目为考试内容(主要包含:脱贫攻坚、健康扶贫等知识)。
笔试成绩的高低作为临聘分配工作单位的依据。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考生如有异议可复查一次,复查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着重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其他不良表现情况等。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临聘,空缺的名额在其他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八、公示
此次报名、笔试成绩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卫健局招考办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1.此次临聘工作人员全部为临时聘用人员,由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镇卫生院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统一接受县卫健局和镇卫生院的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
3.聘用人员待遇按照人均2.5万元/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