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振国 闫祥岭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42条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行了战略部署,公平、普惠成为这一领域诸多改革措施的目标。
从“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到“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到“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新提法和新举措令人振奋,更让人对即将到来的全方位改革充满期待。
《决定》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专门阐述,提出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无疑抓住了当前整个教育体系改革的“牛鼻子”,让改革更加科学细密。当前饱受争议的重点班、学生减负乃至文理分班等一系列问题,都将从中获得解决问题的金钥匙。
可以展望,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同时,教育原本的公平性和普惠性,将得到更充分的展示。政府、学校、专业机构乃至其余社会力量在教育领域的分工,将会更加清晰明确,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各方形成不越位、不缺位的运行模式,是整个体系高效运转的必备前提。“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这一提法,为破除当前饱受诟病的灌输式授课、功利化教育提供了一剂良药,更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
与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教育改革同样是系统性工程,需要整个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