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和部分事业单位人才短缺的问题,根据《榆林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公益性岗位协管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1.乡镇财政所财务协管员15名;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协管员40名;
3.城区小学语文教辅协管员20名;
4.城区小学数学教辅协管员20名;
5.城区幼儿园教辅协管员10名;
6.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辅协管员5名;
7.事业单位讲解协管员10名;
8.城区事业单位服务协管员30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报考市特殊教育学校岗位不限户籍,报考其它岗位限榆阳区户籍(2020年8月25日前落户);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25日至2002年8月25日出生);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专业条件详见附件;
7.服从组织安排。
(二)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在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7.已就业或就业服务期未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yang.gov.cn)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0日8:00—9月1日24:00。
2.报名网址:http://wsbm.yuyang.gov.cn。
3.报名方式: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者提供资料和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资格网上初审:2020年8月30日8:00至9月2日10:00进行,只审查网上报名信息。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变更报考信息。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者于2020年9月3日8:00至9月5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乡镇的招聘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因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的岗位招聘计划数量,可适当调剂到其他岗位。
2.时间和地点:2020年9月6日上午8:00—11:00进行笔试,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报考特殊教育学校的,不进行笔试;报考其他单位的,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公共理论知识或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科合并一卷。笔试满分120分。
(四)面试:报考小学、幼儿园教辅和事业单位讲解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辅岗位的考生只进行面试,面试方案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不予录聘。报考其它单位考生不进行面试。
(五)总成绩计算:报考小学、幼儿园教辅和事业单位讲解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20)×100×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特殊教育学校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报考其它单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六)资格复审: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主要内容为个人思想政治、遵纪守法等情况。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系统公示。公示期满,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聘用: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一)岗位性质:所聘用人员属临时性用工,纳入区级公益性岗位管理。
(二)聘用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每月2500元,其中500元为考核浮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
(三)聘用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按照《榆林市榆阳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做好自我防护,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生提前通过本人手机申领陕西“健康码”,并持续关注陕西“健康码”状态。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地点,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出示陕西“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排队需间隔1米以上。考生持当天健康码“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可进入考点,连续三次都超过37.3℃,在隔离点进行观察,妥善安排在备用集中室备课;持健康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提供考试日期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持健康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考生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一码通”,必须出具考试日期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
(三)考试前7日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须提前到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并携带诊断证明参加考试。
(四)考生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医用口罩、消毒湿巾等,考生在等待考试时要佩戴口罩(核实身份证件时摘下口罩),备用集中室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五)如考生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此公告事项和防疫要求。考生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考试前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本人原因延误,责任自负。
咨询邮箱:ylyyrs@126.com
附:2020年榆林市榆阳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协管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附件下载)
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