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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网上报名工作已结束,按照《2020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和《黄陵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程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黄陵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资格审查、考察考核、体检、上报公开招聘结果等程序实施。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
所有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报名参加2020年延安市黄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的应聘人员,均为本次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后)。
2、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0年7月15日—7月16日。
(2)、资格审查采取网上传递资料的方式进行。
受理邮箱:374199675@qq.com。
3、所需资料
报考人员需将下列资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并标明资料名称,确保资料完整、清晰无误后,于7月15日下午17:0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接受线上资格审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传递资格审查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往届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si.com.cn打印);
应届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si.com.cn打印)。未拿到毕业证的,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www.csi.com.cn打印)。
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时间:2020年7月21日-7月22日
考察考核对象:参加2020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网上报名,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1、考察考核内容
主要考察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重点核实考核对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提供的报考信息是否客观真实;
(2)、有关证明材料、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3)、在校期间(工作期间、居住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
(4)、是否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或不具备应聘条件:
(1)、参与过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2)、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5)、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6)、在近3年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7)、原用人单位不同意被考核人报考的,且不能与原工作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2、考察考核方式
考察考核可采取函调、查阅本人档案和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与考核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3、考察考核小组组成
考察考核工作由黄陵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考察考核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核。
(三)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
1、时间、地点:
2020年7月24日上午7:30统一在黄陵县医院集中,进行体检。
2、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报到。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当天早晨要禁食、禁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考生到达集中地点后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未体检完毕不得离开。
(4)、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四)上报招聘结果
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由黄陵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招聘结果报送市人社局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资料与资格审查一致。
三、注意事项
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考察考核相关要求参照《延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各类招聘工作现场笔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延联防联控办发〔2020〕65号)执行。考察考核当天考生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察考核,未持或缺一者不得参加考察考核。
2、参加考察考核人员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并进行实名登记。参加考察考核人员务必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严格遵守疫情期间各项工作要求,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911—521208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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