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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伟达学校是咸阳师范学院创办的一所民办学校。学校依托咸阳师范学院先进的教育理念、一流的硬件设施、优越的高校政策、良好的学术氛围、雄厚的研究成果、先进的管理模式,致力于基础教育研究和中小学改革发展。学校校风纯、教风正、学风浓,是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有志之士干事创业、立志成才的理想之地。
随着学校发展对师资队伍建设及人才储备、培养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和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小学教师:语文2名,体育1名,科学1名,道德与法制2名,综合1名。
2.初中教师:数学2名,地理1名,生物1名。
3.高中教师:语文1名,数学4名,地理1名,政治2名。
4.管理岗位:办公室干事1名,后勤处干事1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年龄在40岁以下,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具有从事基础教育国家法定的相应资质;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及咸阳师范学院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优秀人才引进条件: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地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教学业绩突出,教科研成果显著的各科教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特别优秀的高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3.骨干教师引进条件: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任职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教学业绩突出,教科研成果显著的各科教师。
4.在职教师招聘条件:具有从事教师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教龄,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学成绩优异,应聘综合考评成绩突出的各科教师。
5.优秀大学生招聘条件: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师范专业毕业的优秀毕业生。具有教师任职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以上。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及咸阳师范学院师范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专业课成绩优秀,获得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者优先。
6.管理人员招聘条件:具有聘任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工作思路清晰,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分析处理各种数据。有文秘工作、人力资源管理和后勤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0日。报名可直接投递材料至咸阳师范学院伟达学校邮箱,材料内容包括:本人简历、学历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各类荣誉证书,每年度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在毕业前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书投递材料的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资格审查:
咸阳师范学院伟达学校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学校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应聘考核、面试、试讲活动。
3.考察程序:
(1)综合知识笔试考试;(2)专家评委面试答疑;(3)教师岗位试讲;(4)综合考察评定。
a.笔试命题范围:时事政治、教育理论、材料观点、文字功底、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等(所有应聘者)。
b.面试答疑:自我介绍、抽题随机应变、回答评委提问等。
c.应聘试讲:抽课、备课、说课、讲课四个环节(教师岗位)。
d.如同批次、同科目教师岗位应聘人数较多时,采用微课形式确定试讲教师,程序为:抽题、限时备课(60分钟)、微课(15分钟)、答辩等,评委现场打分,确定试讲人选(教师岗位)。
e.正式试讲:由咸阳师范学院伟达学校提供教材,抽签抽题、在指定地点限时备课(120分钟)、按顺序进班说课(5-10分钟)、授课(40分钟)、答辩,由评委现场评议打分。
4.确定拟聘人选:
由学校将所有应聘人员综合考察评定成绩提交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5.公示:
学校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拟聘人员进入应聘体检环节。
6.体检:
拟录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到指定三级甲等医院(或自己选择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入职体检,结果以医院体检报告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标准按照国家对相关工作岗位身体条件要求执行)。
7.录用:
学校与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
四、正式履约:
正式录用人员按学校要求办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社会统筹等接转手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相关说明
1.所有招聘人员实行聘任制,采取人事代理方式进行管理。人事档案关系委托咸阳市人才交流中心代为管理,薪酬参照咸阳市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等)同类岗位职工的相应标准确定,社会统筹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在职教师的待遇在双方确立聘用关系前面议。
2.应聘者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者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方式:13772604888(张老师)13571001699(苏老师)
邮 箱:wendy_wangting@126.com
地 址: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43号咸阳师范学院内
来源:http://www.xync.edu.cn/P/C/586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