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611690365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试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2、符合招聘岗位各项条件要求;
3、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执业资格证书;
4、执业范围与专业相一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科室 |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备注 |
眼表疾病中心 |
技师 |
2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2、初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相关职称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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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光眼中心 |
医师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眼科学专业(青光眼、白内障方向)及相关专业; 2、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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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内障诊疗中心 |
医师 |
6 |
1、硕士及以上学位,眼科学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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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室医师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及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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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研 |
1 |
1、博士学位,医学统计及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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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外伤中心 |
医师 |
4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眼科学及相关专业; 2、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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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整形与眼眶病中心 |
医师 |
2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眼科学及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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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眼科 |
技师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2、初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眼科工作经历,能够独立进行OCT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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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中心 |
视光医师 |
8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眼科学、眼视光学及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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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光师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眼科学、眼视光学及相关专业; 2、具有验光员资格证书; 3、具有相关专业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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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底病院影像中心 |
眼底影像技师 |
4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及相关专业; 2、初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团队协作精神,优秀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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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 |
医师 |
5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及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4、具有妇产科临床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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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及相关专业; 2、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4、有3年以上妇产科临床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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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助理 |
3 |
1、硕士及以上学位,基础及临床基础研究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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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保健科 |
医师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临床遗传学专业背景;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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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中西医结合专业; 2、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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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技 |
3 |
1、硕士及以上学位,临床检验、遗传学及相关专业; 2、技师及以上职称; 3、有遗传学检测学习经历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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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助理 |
2 |
硕士及以上学位,分子生物学、医学生物工程及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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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学科 |
医师 |
5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及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4、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5、具有2年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疗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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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
医师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4、应届毕业生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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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NICU |
医师 |
9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儿科学及相关专业; 2、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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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保中心 |
医师 |
9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儿科学专业、儿童保健专业、儿童精神卫生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4、具有5年以上儿科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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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教师 |
5 |
1、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心理学及相关专业; 2、具有教师类、心理学类相关资格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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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测评师 |
3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应用心理学专业; 2、具有心理学类相关资格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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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师 |
4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及相关专业; 2、具有言语语言康复治疗丰富临床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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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影像科 |
医师 |
4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影像诊断学及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4、具有普放、CT及核磁共振专业的相关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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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影像科 |
医师 |
10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超声诊断学及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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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 |
病理医师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病理学及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4、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5、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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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技师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病理技术及相关专业; 2、具有病理技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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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检验中心 |
检验师 |
4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检验技术及相关专业; 2、检验师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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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科 |
检验师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临床检验及相关专业; 2、具有检验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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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 |
药剂师 |
6 |
1、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剂学及相关专业; 2、药师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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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中心 |
健康管理师 |
2 |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健康管理师证书; 3、具有在三甲医院健康体检中心连续从事健康管理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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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医师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眼科学及相关专业; 2、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4、具有丰富的眼科临床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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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急救 |
出车医生 |
5 |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取得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执业范围相符;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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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科 |
病案编码员 |
2 |
1、本科及以上学历,病案信息管理及相关专业; 2、五年以上病案编码及数据上报工作经验; 3、具有省级或国家级编码员证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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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科 |
科研助理 |
8 |
1、硕士及以上学历,生物统计、生物工程、以及各类基础及临床基础相关专业; 2、有一定实验技能或生物统计学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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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 |
收费员 |
10 |
1、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 2、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素养,较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3、具有收费工作经验和会计专业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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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科 |
影视剪辑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影视摄影与制作及影视相关专业; 2、熟练掌握EDIUS、Photoshop等视频剪辑软件和图片处理软件,能完成基础拍摄和后期剪辑工作,并具有一定独立策划能力; 3、具有相关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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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岗位 |
司机 |
2 |
1、具有A2及以上驾驶执照; 2、具有五年及以上驾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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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服务与保障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相关专业; 2、具有10年及以上管理协调工作经验; 3、年龄35岁以下 |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上午8:00。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应聘以网上投递《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提交简历。网上报名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下载《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填写完整
2、将电子版表格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syyrskjl@163.com(邮件主题请填写“应聘科室+岗位+姓名+学历+简历”,例如:眼表疾病中心技师张三本科简历)。
(三)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考试当日,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为成教学历的,需提供初始全日制学历)、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试、体检、公示、考察、以及聘用、试用期等各阶段的资格审查,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安排
(一)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条件筛选后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我院人事科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告知。
(二)考试方式
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不指定教材。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特殊岗位根据岗位需求除笔试及面外需进行实操考核)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实操考核成绩)。
四、体检、公示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公示及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我院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期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各环节结束之日起两周内未接到通知者视为未进入下一环节,医院不再另行通知。
2、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未经发布者允许不得转载。
咨询电话:029-87408581,87480712
电话咨询时间:8:0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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