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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杨凌示范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报请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受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委托,杨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共计招聘辅警49人。此次招聘的辅警主要从事巡逻防控、协助案件侦办、执行疑犯抓捕和安保执勤等工作,并伴有经常性出差,只限男性。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履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义务。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健全,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染发、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无不良社会记录,净身高170cm以上。
4、年龄18至30周岁(1990年5月13日至2002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放宽至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学历。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为杨凌人事人才网。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查询。应聘人员也可通过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9-87031915。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4日9:00至2020年5月23日18:00。
2、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考者登录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src.net),点击辅警招录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户口本和毕业证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退役士兵证等个人资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考生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22日9:00至2020年5月24日18:00,资格初审结果将反馈至报名登记系统内,请注意及时登录查看。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准考证打印:初审通过人员登陆杨凌人事人才网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本次辅警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等相关费用。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公共基础测试和公安法律业务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每科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杨凌人事人才网查询。
(三)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试人数与招聘职位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布。
2、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在杨凌人事人才网上查询。
(五)体能测评
1、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排名。
2、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杨凌人事人才网上发布。
3、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分为三个项目: 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长跑。
4、体能测评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六)体检
1、体能测评合格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在杨凌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2、体检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4、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在杨凌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七)政审
1、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环节。
2、政审重点审查个人信息真实性、遵纪守法及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个人征信证明原件。
3、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杨凌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对聘用人员,统一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工作,并实行二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且符合要求的,与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管理及待遇
(一)按照中省有关辅警管理办法和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二)此次招录辅警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享受现有辅警同等待遇。
(三)待遇:工资+“五险一金”。
六、相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关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请妥善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原件,《准考证》是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凭证,遗失不补。
(四)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
2、领取笔试《准考证》后未参加笔试的。
3、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4、体能测评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的。
5、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6、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标准(男子组)
项目 |
30岁以下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000米跑 |
≤4′2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