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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宜川县人民法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书记员5名、司法警察5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规章制度: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公正廉洁,服从管理;
3.遵守司法礼仪,言谈举止得体,形象良好;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20日至2002年4月20日);司法警察要求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其他体检项目达到规定标准;
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毕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法警退伍军人优先);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因重大违纪问题受到原单位或院校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 其他不适合在法院相关报考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的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个人简历,到宜川县人民法院办公室报名,填写报考相关岗位申请表。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1日至4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联系电话:09114625025。
2.资格审核。对提交报名申请材料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
(二)招聘考试。考试分为计算机技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占60分、面试成绩占40分。
(1)计算机技能测试(60分),分为计算机看打测试(30分)、听打测试(30分)。
(2)面试(40分)。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
法警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考试成绩。
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确定人员。根据参加相关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情况,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报院党组研究确定相关岗位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与监督。对相关岗位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后,由院党组在听取公示情况汇报的基础上,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根据本人条件、职位要求进行报考。
2.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所留的个人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4.疫情期间务必做好防护措施,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扫描登记、测量体温。
5.本公告由宜川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