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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全国妇联所属在京事业单位妇女研究所、中国妇女杂志社、中国儿童中心、中国妇女报社、中华女子学院及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2020年拟公开招聘76名工作人员,其中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50名,面向社会工作人员招聘26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全国妇联所属在京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报考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必须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2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经用人单位研究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六)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要求为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应在2020年7月底前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5年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2年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2月以后出生);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
(七)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八)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系统报名,或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个人照片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院校+专业+学历)。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24:00截止。
单位名称 |
报名邮箱/网址 |
联系电话 |
妇女研究所 |
bangong@wsic.ac.cn |
010-65103462 |
中国妇女杂志社 |
zgfn113@sina.com |
010-65599091 |
中国儿童中心 |
cnccrenshi@163.com |
010-66137430 010-66160224 |
中国妇女报社 |
fnbrlzyb@sina.com |
010-57983036 010-57983033 |
中华女子学院 |
http://zhaopin.cwu.edu.cn |
010-84659050 |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
cwdfhr@163.com |
010-65103781 |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也可要求报名人员补充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视情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将在用人单位网站上进行公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1.初试。中华女子学院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单位采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专业加试。中国儿童中心在面试前组织专业加试,其他单位不组织专业加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专业加试人员名单。
3.面试。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中国儿童中心根据笔试和专业加试综合成绩(各占50%)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如有人员放弃,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名单。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中华女子学院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中国儿童中心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加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察。根据体检情况,按1:1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到人选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进行考察。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将电话通知笔试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常用手机号码,并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确定自愿退出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三)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监督电话:010-65103109
本公告由全国妇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