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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巡察组、巡察办编制空缺及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到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巡察组、巡察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岗位
计划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因查办案件和巡察工作需要,其中男6名,女4名。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人员调入后根据需要进行统筹安排。
二、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担任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职务的不在选调范围。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勤奋敬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廉洁自律,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熟悉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和具有政法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2.具备全国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不能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未满或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有公务员法规定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勉县政府信息网、勉县党建网、勉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3月6日。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人员到勉县纪委监委组织部(206室)报名(联系电话:3239382)。
3.报名方式:报考者可在公告网站下载《勉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然后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张。
(三)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组成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组织部,负责公开选调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参加考试。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党纪党规掌握程度,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公文写作和处理水平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超过选调计划的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反应应变、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报考者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选调计划的1:1.5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时,均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过程中,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选调人选,在勉县政府信息网、勉县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调配
公示期满无异议,对选调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县纪委监委对其进行实绩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调入;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操作。参与选调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一旦发现存在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名参加本次选调的公务员需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统一安排,服从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发生,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在选调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