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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榆林市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市直有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引进300人。(具体引进岗位和引进人数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院校须为第二批次录取及以上。属国(境)外大学毕业的考生,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6.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市属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不在引进范围。
8.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造假和其他不良行为的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三、待遇及要求
1.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工资、津贴等,引进人员的工龄、社保、职称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
2.纳入高层次人才培育、使用和服务范围。
3.引进后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业务需要,根据本人意愿,鼓励支持到县市区对口基层单位培养锻炼,基层工作满2年的,同等条件下在职务、职称晋升上优先。
4.博士研究生免试。国内“985”“211”工程大学或国(境)外大学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给予40万元安家生活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中共榆林市委党校北楼三楼3011室(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市委对面)。
4.所需材料: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博士)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榆林市第六批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以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属国(境)外大学毕业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对于2020年毕业尚未领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5.符合条件的考生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2.同一岗位拟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缩减拟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缩减拟引进人数和取消引进计划的岗位将于11月21日在榆林党建网、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驼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3.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研究生申报,按照专业相近原则审核确定。
4.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11月21日在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当天在相关网站公布,参照有关标准体检。体检出现空缺可递补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学历、征信、信用、违纪违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六)会议研究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建议名单,报市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七)公示
对拟引进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市委组织部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办理手续
公示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行文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到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若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者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笔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办理相关引进手续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3.本次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不指定也不出版发行相关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考生不需要缴纳任何考试费用。
5.本公告由中共榆林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电话(传真):0912-328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