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5288
因工作需要,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0名。8月份报名人员报名资格仍然有效且无需重复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5.年龄在18周岁(含)至30周岁(含)之间(1989年8月1日至2001年8月1日期间出生)。
6.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同等条件下,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7.身体健康无残疾,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无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身体祼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8.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员岗位要求为男性人员共180人,女性共20人。
(二)报名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本次招聘岗位为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辅警,职位在招聘完成后由公安雁塔分局统一安排。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打印学历证明、驾驶证(如有需提供)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现场报名(照片背后写上名字),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每天09:00—16:00,周六、日不接收报名)。
4.报名地点:西安市曲江大道转盘向北100米路东侧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处突大队(中铁国际城小区对面),咨询电话:029-85245076。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注意事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不得代领。
(四)笔试
1.笔试1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每个岗位按1:2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5天后在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能测试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1:1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3.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在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4.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
5.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各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各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参照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签约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二)按照省、市及本单位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三)待遇: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试用期满签约后3000元/月起(含个人社保部分),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层级晋升制度。
五、纪律要求
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
(二)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
2.领取笔试《准考证》后未参加笔试的。
3.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4.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5.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6. 签订劳动合同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
(四)对于特殊岗位以及有特殊技能者,分局将酌情优先录取。
(五)特别提示:请妥善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原件(遗失不补,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