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5288
为优化校长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杨陵教育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杨陵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杨办发〔2012〕28号),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知名校长、选调名优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杨陵区高级中学校长1名;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名,其中:中学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教师各2名,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各2名,幼儿教师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高中校长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全省或全国知名高中学校现任或曾任校长、副校长或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9月30日后出生,具体以发布公告日期计算),特别优秀的可突破年龄限制,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办学目标明确,办学思路清晰,有较强的名校创建意识和专业发展能力。曾任职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风格和育人文化,办学特色鲜明,在全国或所在省有较大影响,获得同行专家和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的肯定性评价;
3.教育管理能力强,近五年的工作业绩突出,任职期间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管理方面荣誉称号,或在其主持下取得过可验证的优异教学成绩。
(二)应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1.课堂教学具有一定的风格和特色,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承担教学研究任务。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1篇,完成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业务能力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30日后出生,具体以发布公告日期计算),特别优秀的可突破年龄限制,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4.近5年连续从事学科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曾获得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
(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受党纪或政务处分的;
2.曾违反师德师风十项准则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以及与荣誉证匹配的表彰文件或公示材料;
(3)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暂不能按时提供的,可由应聘人员对本人近五年的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结果做出书面承诺,待考察时一并审核;
(4)教育教学成果相关资料。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7日(10个工作日)
3.网报邮箱:ylyjrc@sohu.com
4.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29-87012129;
区教育局:029-87012115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发至指定邮箱的报名表和扫描材料,按照招聘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2个工作日内发送面谈(面试)准考证。
(三)面谈(面试)
应聘高中校长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谈,面谈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学校管理能力及综合素质。
应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面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谈(面试)人员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承担体检费用。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面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深入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面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杨陵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荣誉等情况。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1.拟聘用的高中校长身份不变,原为在编在岗人员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工资待遇由杨陵区同等条件在编在岗教师工资待遇和绩效考核工资30万元构成;其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年薪制,年薪为50万元,由基本工资20万元和绩效考核工资30万元构成,按照聘任校长薪酬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工资与工作业绩挂钩。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
2.拟聘用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杨陵区在编在岗教师工资待遇。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1.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在招聘中扰乱报名秩序、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六、重要提示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面谈(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杨陵区政府网和杨凌教育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