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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公共艺术教育中心是学校2019年5月成立的全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领导、规划、管理和咨询机构,挂靠教务处,主要由美术学院协助管理。根据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陕西师范大学公共艺术教育中心专职秘书
岗位职责:具体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 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练使用网络办公系统,掌握计算机基础程序设计能力,具备常用办公软件高级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数据库应用系统。
5.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能适应长期外埠出差的工作任务。
6.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学习。
2.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6年10月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0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9年10月8日,公布岗位名称、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19年10月8日至10月28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教务处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教务处网站(http://jwc.snnu.edu.cn/)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10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核。教务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初步面试、笔试和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等环节,考核具体时间安排以教务处网站通知为准。
1.初步面试
初步面试为单人面试或分组面试,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教务处根据初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笔试;实际参加初步面试超过5人不足10人的,原则上应全部参加笔试;实际参加初步面试不足5人的,取消招聘。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2.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教务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分数线,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综合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招聘。
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为单人面试,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4.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初步面试成绩*5%+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65%。
(五)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考核总成绩第1的为拟聘人选、第2 的为递补人选。
教务处根据考核结果,对拟聘人选进行政治审核,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人事处和教务处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B类人事代理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聘用管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老师
电话:(029)85310683
电子邮箱:kaoshike@snnu.edu.cn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12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