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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区政府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为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范围:汉台区各镇(街道)、机关各部门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5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二、遴选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勤奋敬业。
(二)报考人员应为工作满2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六)符合公务员回避等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公务员招录时有服务期规定,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汉台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可在汉台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年7月17日至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要股(汉台区中山街80号院内1号楼2楼208室)报名,联系人:鲁忠敏,联系电话:2213434。
报考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一寸免冠照片2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部门意见统一由区政府办公室办理。
(三)资格初审。
依据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中予以通知。
(四)考试。
遴选考试通过笔试和面试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按遴选职位计划数1:3竞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4.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汉台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对外公布,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末位并列时,均确定为考察对象。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程序。考察过程中,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
(六)办理相关手续。
1.拟遴选人员在汉台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予以遴选。因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结果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拟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除办理临时党组织关系外,不办理行政关系等手续。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实绩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调入;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公开遴选是补充工作人员的重要途径,各用人单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均应积极支持报名。同时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防止将有服务期限制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推荐报名,造成工作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