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5288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发展“三五三”战略举措,强化人才兴教,进一步优化城区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石泉教育质量“市前茅省一流”的目标,结合教体科技系统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第一轮)城区部分中小学校教师选调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编制许可,适量调整原则。所有学校教师调配均需在核定编制范围内调配,超编“只出不进”,足编不补,缺编学校按学科实际需要调配到位。
(二)教学质量优先原则。严格遵照《石泉县城区和城周边学校教师选调暨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教学成绩等相关规定》(石教体科发〔2019〕51号)执行。
二、选调学校及学科岗位名额
学校名称 |
学科岗位及人数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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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生物 |
体育 |
音乐 |
信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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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一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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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关二小 |
3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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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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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 |
城关三小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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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关四小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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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 |
城关镇中心小学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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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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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城关中学 |
3 |
2 |
2 |
1 |
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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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职教中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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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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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计 |
14 |
10 |
4 |
1 |
1 |
1 |
1 |
1 |
2 |
1 |
2 |
38 |
三、选调方法与形式
城区教师选调,实行“凡进必考”的办法进行,参加选调教师进行现场讲课,评委对其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得分结果;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再联合学校对进入考察环节教师的师德表现、教学业绩及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形成考察鉴定结论,综合讲课和考察两项结果予以择优录用。
四、选调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养及师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及不良工作记录;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格次。
(二)教学业绩要求。以近三年全县期末抽检成绩、实践能力检测成绩、中考成绩为依据(以最近一次为准),个人所任学科教学成绩考核位于全县学校平均位次(含平均位次)以上,或在近三年中所任教学科抽检、检测未达到全县学校平均及以上位次,但有接任学科的,接任后教学成绩与接任前相比上升幅度初中在三个及以上位次、小学在五个及以上位次的(以最近一次为准)。
(三)学历专业要求。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选调教师所报考学科需与教师资格证一致,若报考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不一致的,须由原学校提供本人长期从事该学科专业教学书面证明,且提供的教学业绩应与选调学科一致。
(四)工作年限要求。报考选调的教师必须为在本县工作满三年及以上的在岗教师,部分紧缺岗位和学科可放宽到满二年及以上。
五、选调工作步骤
(一)报名、资格审核
选调教师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至24日(周末除外),需携带单位签字盖章的《2019年石泉县城区部分中小学教师选调报名表》、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地点设在石泉县教体科技局人事股(804室),联系人:邓文霞;联系电话:6319126;资格审核结束后,将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予以公示。
选调开考(讲课)比例:本次选调学科岗位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学科选调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对达不到1:2的学科岗位取消或削减该学科岗位选调计划,取消或削减选调计划的岗位,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告。
(二)讲课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讲课。讲课内容:小学为四年级相关学科;初中为八年级相关学科;职中为高等教育出版社语文和英语基础模块教材。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时间为20分钟。本次选调讲课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讲课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确定为选调录用人员。讲课成绩并列的,以本次报考资格审核的教学成绩排名为依据优先录用。
(三)考察、体检
依据讲课成绩结果按照选调教师计划 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经考察合格者参加体检,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四)参加选调教师须知
1.参加选调教师只能报一所学校的学科,不得同时报名参加多所学校的选调。选调教师如实填写近三年任教以及所带班级是否参加抽检、中考等情况,如因自己填写不准确造成核查成绩有误,责任自负。
2.参加选调并被正式录用的具有高、中级职称的教师,若选调学校近期高、中级无空缺岗位,本人必须服从单位的岗位管理,签字承诺同意高职低聘。
3.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4.本次选调工作的公告、公示等信息将通过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石泉教育公众号及时对外发布,请参加选调教师随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