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5288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发〔2012〕6号),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西南民族大学主页:www.swun.edu.cn。
二、招聘人数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人数
岗位招聘 |
岗位 |
人数 |
C |
辅导员 |
2人 |
D |
辅导员 |
2人 |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民族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善于与人交流,身心健康;
2.须为新疆籍少数民族,能熟练运用维吾尔语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在2019年12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应届在读研究生可报考,须在2020年7月前毕业;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在校期间担任过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含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等),或有心理咨询行业或辅导员岗位从业经验(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7.C岗位需长期在男生宿舍值班,D岗位需长期在女生宿舍值班。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一)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博士研究生笔试成绩加5分、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加3分。对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能进入后续应聘环节。
(三)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综合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西南民族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导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和附加材料扫描版一并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格式:最后学历+毕业学校+姓名,总大小请勿超过2M)发至学校学生工作部(处)邮箱(mindasizheng@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2019辅导员”。
【附加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排序】: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扫描件(需加盖所在党委/党总支公章,并附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3)曾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扫描件(相关证明需由所在党委/党总支或团委加盖公章,并附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4)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扫描件(应聘人员须提供已获得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扫描件;在读应届生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研究生阶段在读证明扫描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在读人员需提供在读证明复印件,外文版须同时提交译文);
5)如已取得心理咨询师或者具有辅导员岗位从业经验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两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1张(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3日12:00止。
(二)资格初审
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在收到网络报名信息后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情况于7月3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告知,未收到回复者可电话咨询学校学生工作部(处)028-85708454。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2019年7月5日9:00-11:00
2.笔试地点和证件要求
西南民族大学武侯校区,考场安排7月4日12:00前在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考生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
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相关理论、政策、基础知识及应用技巧、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参考书目。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及面试安排拟于2019年7月10日18:00前在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资格复审
1.通过笔试后,参加面试前,报考者应接受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西南民族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纸件1份、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报到证(应届)或落款时间为2018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可缩印,附件限A4纸3页以内);
(2)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学校留存。
(五)面试
1.面试拟定于7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在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名单拟于7月12日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前述招聘原则及方法和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依据《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 295号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7月19日左右在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公示无异议者,学校人事处组成考察组(不少于2人)对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实地专项审核。如发现信息造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7月31日前学校发送《聘用通知书》至报名邮箱。8月30日,携《聘用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等材料原件到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对于未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录用资格不再保留,并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工作要求及有关问题
(一)公招工作按规定实行相应的回避制度,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签的合同无效。聘用后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各应聘环节的应聘人,视为本人自动退出本次招聘。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028-85522064 028-85708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