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名额
遴选文秘学习人员5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㈠遴选范围
2.本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正式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㈡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过硬,立场坚定,对党忠诚,热爱办公室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年龄原则上在31周岁以下(1985年5月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7.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身体健康。
㈢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所受处分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聘用)及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
4.本县及以下非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差额补贴、定额补贴、自收自支单位工作人员;
5.中省市驻柞单位及其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及步骤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至5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县委办公室政工股(党政综合楼六楼,联系电话4325933,联系人侯兴斌)
3.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4.提交报名申请及报名资料
①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工作分配(聘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
④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⑤本人撰写或发表的文章1篇。
㈡资格审查
5月14日上午,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遴选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集中审核。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㈢考试不足开考比例情况的处理
若公开遴选报名人数与拟遴选跟班学习人数名额的比例低于3∶1,按比例缩减遴选名额。
㈣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6年5月14日14:00—18:00到县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因逾期未能领取准考证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负责。
四、考试
㈠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50分。
1.笔试科目与内容。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柞水县情等综合知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星期日)8:30—12: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遴选计划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㈡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当场计分的办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分别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㈢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3×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㈣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人选。
㈤考察
县委办公室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组织、人社部门对被考察人员档案进行审核。若出现有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递补。
五、办理跟班学习手续
考察合格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办理跟班学习手续。跟班学习原则上安排1年时间,根据现实表现可适当延长。跟班学习期间人事及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不变。学习期满,逐人作出鉴定,对于不能适应县委办工作的人员,回原单位工作;对于优秀的工作人员,符合调动有关规定,按程序调入县委办公室工作。
六、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七、其他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中共柞水县委组织部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