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募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计划
全区计划招募银龄讲学教师4人,其中初中1人,小学3人。
(二)招募对象
鄠邑区优秀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三)招募条件
1.年龄不超过65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教育教学工作。
3.政治可靠,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4.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募程序
1.公布需求。区教育局将结合实际确定招募计划,发布招募信息。
2.自愿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向区教育局提交有关材料。
3.资格审核。区教育局根据申报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招募人员。
4.公示上报。区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复核,复核后确定鄠邑区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教师名单。
5.签订协议。区教育局与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内容和方式、办公与生活条件、生活补助、争议处理办法等。协议一年一签,签订前讲学教师须提供近6个月体检报告(区级及以上医院)。
6.上岗任教。2024年秋季开学前,区教育局将安排讲学教师到讲学学校任教。
三、岗位管理
(一)讲学教师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讲学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上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教研活动等。
(二)讲学教师的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者连续讲学。
(三)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评价考核,对不履行协议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止。
(二)报名地址
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局人事管理科312室。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四)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
3.个人简介(不超过500字);
4.退休文件;
5.教师资格证;
6.中级以上职称证;
7.近5年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证书;
8.教学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原单位盖章。
五、保障措施
(一)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拨付,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人医疗关系及有关规定办理。
(三)讲学学校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
联系人:索鑫 电话:029-84811749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5:00-18:00(工作日)
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