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专业优先;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细致,服从管理和安排;具有一定文字写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之内:受过刑事及治安管理处罚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曾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开除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不宜承担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持《石泉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到石泉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政办股(石泉县城关镇石泉经开创新中心四楼)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1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确定人选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确定1名最高分应考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
被确定人选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到县级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对象。
3.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经贸科技局负责,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历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4.录用
按照以上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5.递补录用与调剂补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三、聘用及待遇
1.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公务员身份。确认录用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1个月,对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劳动关系。如工作能胜任,本人愿意继续留任,可续签合同继续聘用。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有关规定执行,为3000元/月(含社保个人部分);年休假、工会福利、绩效考核奖励等按政策规定执行。同时,实行工龄工资机制,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加工龄工资1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泉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15-6321716
石泉县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