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坐落于华夏文明的发祥地古都西安,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由陕西女子职业教育促进会筹办、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西安第一女子平民职业学校”。1984年恢复成立了新中国首家专门招收女性学生,开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校“西安培华女子大学”。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西安培华学院(男女兼收),2007年成为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与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所高校建立友好大学关系,积极拓展发展空间。2011年以来,学校先后与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延安大学等高校达成校际合作协议,并在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师资队伍教学科研能力提升等领域开展合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各大高校应往届研究生毕业生招聘辅导员20人。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3.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相关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984年1月1日后出生,有辅导员岗位工作经验,可放宽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
5.具有相关学生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6.吃苦耐劳,善于学习,能良好适应辅导员工作职责和任务。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者需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将电子版发送至hr@peihua.edu.cn。邮件主题、文件名均按照“辅导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填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需按“登记表”要求添加至相应位置。
2.考核
(1)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在7个工作日内收到面试通知(通过邮件通知,请在登记表上仔细填写邮件地址及手机号码,并确保联系畅通)
(2)面试
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相关证书原件备查。
(3)政审
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体检
拟聘人员提交近1个月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公示及录用
根据拟聘人员的考核及体检结果,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审议。通过审议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进校手续。
四、招聘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
五、录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需提交近一个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薪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培华学院(长安校区)人力资源中心
邮 编:710125
联系人:田老师 韩老师
电 话:+86-29-85680069
邮 箱:hr@peihua.edu.cn
网 址:www.peihu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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