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加快实施人才强教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师资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我区城区小学和城区公办幼儿园选调一批优秀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临渭区以外公立学校在编在职在岗教师。
二、选调岗位和数量
城区小学、城区公办幼儿园共选调各学科教师53名。具体选调岗位及数量,待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结合资审结果和我区实际确定。原则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大于各选调岗位计划数。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选调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应聘人员必须是经地(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的教师或按相关人事政策规定聘用的正式教师。
5.参加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已转正定级(公费师范生参加工作满一年转正定级即可)。
(二)不符合选调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限内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截止2020年8月6日)。
四、岗位条件
1.小学专任教师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或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荣获区(县)委、区(县)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模范)教师”、“优秀(模范)班主任”、“教书育人楷模”、“德育先进个人”、“师德先进个人”、“教学新秀”荣誉称号之一;
②荣获区(县)级及以上教育和人社部门联合表彰或单独表彰的“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特级教师”荣誉称号之一;
③按照公费师范生聘用的教师;
④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2.幼儿园专职教师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考核方式
(一)免试
①荣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模范)教师”、“优秀(模范)班主任”、“教书育人楷模”、“德育先进个人”、“教学新秀”“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②具有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特级教师”荣誉称号之一;
③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
④按照公费师范生聘用的教师。
有符合以上四项条件之一的应聘者,不用参加面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二)面试。其余应聘者,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形式进行考核,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讲微型课形式进行。
六、选调程序
选调教师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符合免试条件的教师除外)、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档案审查、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在渭南临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wei.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行下载《2020年渭南市临渭区选调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1日至8月12日
报名地点:渭南小学(朝阳大街与杜化路十字西北角)
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2020年渭南市临渭区选调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荣誉证及命名表彰文件(获得荣誉和称号时间截至2020年8月6日;表彰命名文件提供原件、加盖发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网页版(带网址)打印并加盖发文单位公章均可);
4.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用手续及近五年度考核表、工资表(含转正定级表);
以上资料,除报名表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按以上顺序分开装订(原件统一背A4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象,资格审查结果、选调岗位数量调整结果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事项将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讲微型课方式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主要测试:是否具备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对所任课程的驾驭能力,应聘人员的自信心、与学生交流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课堂秩序驾驭能力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对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依据公布的岗位和数量,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并列者一并确定为拟选调人选,进入体检环节。
(五)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拟选调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临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档案审查。区人社局对拟选调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查。拟选调人员档案审查过程中如有不符合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和选调条件的,视为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如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不能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和流动调配手续所需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资格。
(六)办理调动手续。档案审查合格的,人社、编制、教育等部门办理调动、分配、上编手续。选调人员与区教育局签订服务协议,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借调、辞职申请,不得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本次选调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的信息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应聘人员因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而造成漏考的,后果自负。
3.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疫情防控工作。报名人员进入报名地点时需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正常(不超过37.3)且“陕西健康码”或“渭南一码通”显示为绿色;报名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返陕人员,还需提供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对不执行防疫要求的、不如实提供证明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5.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渭南市临渭区公开选调优秀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田鑫 联系电话:0913-266903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