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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健康长武建设,夯实健康扶贫工作基础,提高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7名,拟招聘村为:昭仁街道地掌村、丁家镇直古村、张代河村、彭公镇彭北村、马坊村、相公镇南村、柳泉村。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四)基础理论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履行乡村医生职能的身体条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下列人员不能报名:
1、有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过医师执照、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员。
2、党纪政纪处分期或刑期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纪检、司法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6月1日通过长武县电视台、各乡镇卫生院及各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可报3个拟从业村。报名地点:长武县卫生监督所。(因本人不在本地,也可委托或者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6日——6月10日。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持如下材料: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
(三)体检
在二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资格条件、政治思想表现、医疗业务能力等。
(五)公示
考核合格后,对确定为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问题的人员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注册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1年。
(七)岗前培训
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培训结束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聘用管理
(一)岗位性质: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乡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属正式村医,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
(二)合同管理:由拟聘村卫生室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聘用,并签定合同,合同期限为五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有关待遇:聘用人员同现任村医待遇相同,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和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等,落实偏远村补助政策。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由局纪委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严格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不正之风,如有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情况,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29-34203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