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611690365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紧缺特殊专业人才范围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安康市人社局核准,决定为旬阳第二中学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教师和一批紧缺学科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50名教师。其中,高层次人才教师28名,紧缺学科教师22名(具体学科人数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高层次人才教师为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紧缺学科教师为国家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国家“双一流”院校毕业的本科及以上且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专业毕业生。
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学位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具体岗位学历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事业单位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旬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yx.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确认
报名地点:旬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8:00至1月12日18:00现场报名确认。1月12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报名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在考察环节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不能提供相关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电子版发至邮箱rsg7202539@163.com)。
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多选视为无效。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2020年1月13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以面向评委讲课的形式进行,考察考生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讲课时间为10分钟,讲课内容为现行高一教材。
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在旬阳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五)体检
由县人社局、教体科技局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人社部门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考生放弃。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在限定的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考生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旬阳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与旬阳第二中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联系方式:
旬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15-7202938
旬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0915-7202539
旬阳第二中学 赵老师 18291553288
附:1.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