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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提出“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的指示精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强化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工作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的新途径,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8〕15号)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19〕69号)有关精神,陈仓区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全区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全区计划招募20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其中:果业(苹果、葡萄、杂果)技术指导员4名、蔬菜(设施蔬菜、食用菌)技术指导员4名、粮食技术指导员2名、畜牧养殖(养牛、养猪、养鸡、养羊)技术指导员4名、中蜂养殖技术指导员1名、水产养殖技术指导员1名、中药材技术指导员2名、农机指导员2名。
二、特聘对象
1、农业乡土专家;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3、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技术推广单位退休副高以上专技人员;
4、职业农民;
5、种养能手。
三、特聘人员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年龄在65岁以下,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其本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四、职责与任务
1、帮助产业村(园)、种养大户、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产业村(园)、种养大户、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贫困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每人年包联3-5个产业村(园),结对2户贫困户进行技术精准帮扶,促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
2、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抓住关键农时环节,开展技术培训、咨询、指导服务,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展示示范新品种、新技术;加强操作技能培训,提高服务对象科学种养水平。年服务天数在120天以上,服务人数600人次以上。
3、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在产业扶贫工作中,特聘农技员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对驻贫困村和包联贫困户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激发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活力。
4、贯彻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要宣讲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扶贫攻坚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区农业农村局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五、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携带村级和镇级盖章的推荐信(公司或合作社技术人员由本单位推荐即可,“特聘对象”第三条除外)、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区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经作站报名,填写报名表,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
联系电话:0917-6215177。
2、技能考核:根据报名人数,若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的3倍,先组织笔试,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考核人员。技能考核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进行,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
3、研究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区农业农村局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的考察。
5、签订服务合同。考察合格者,即为我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由区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年,并颁发特聘证书。
六、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特别是扶贫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的能力、服务对象是否增产增收以及技术培训指导、咨询人数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同时对特聘农技员实行淘汰制,考核结果列最后的将不再聘用,对工作负责、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在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七、待遇
依据《陕西省2019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对特聘农技员实行绩效考核,以效能定薪酬(底薪+绩效奖励),年终按照考评结果情况发放绩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