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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县农业技术推广难题,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报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为我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研究生学历以上)。
一、招聘计划
本次永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共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业务能力;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二)不符合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在永寿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ongshou.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由县人社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12月27日,共5天;
2、报名地点:永寿县人社局干部工人管理股(永寿县人社局2楼204室);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3张近期同版半身2寸免冠彩照、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应聘人员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2019年永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现场领取)。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诚信问题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自负。资格审核合格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统一交由永寿县人社局留存,待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情况予以返还。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每个环节,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在永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四)面试成绩计算方式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确定排名顺序。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在永寿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永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永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
加面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
单在永寿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新招聘人员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永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新聘用人员的报到、档案接收等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做好岗前培训,县委编办负责为新聘用人员办理上编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本次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在永寿县最低服务期不少于5年。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待遇
1、新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给予一定的安家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安家补助按月分两年发放。
3.从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3年内可享受生活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
4、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五、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成员单位和所有抽调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应做出承诺。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29-37663432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