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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商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县(区)、镇(街办)机关(参公)单位为市生态环境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为市生态环境局隶属的洛南、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柞水等6个县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共33名。具体职位详见《2019年商洛市公开遴选市生态环境系统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本市所辖县(区)、镇(街办)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本市所辖县(区)及以下“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2019年5月31日前任科员职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条件(具体职位有专业要求的从其规定);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及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涉及时间期限、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通过商洛市政府信息网(http://www.shangluo.gov.cn/)、商洛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shangluo.gov.cn/)发布,报考者可登录查询公开遴选公告及《2019年商洛市公开遴选市生态环境系统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
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起至8月9日18时止。电话咨询及提交报名资料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咨询电话:2381186、2953291。
2.现场报名地点:市生态环境局(商洛市名人街西段)办公楼309室,邮编:726000。
报考者可登录商洛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下载打印《2019年商洛市公开遴选市生态环境局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经所在县(区)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现场报名点进行报名。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者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3.报名应提交资料:
(1)2019年商洛市公开遴选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所在单位出具报考遴选职位要求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3)县区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确定专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及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在8月13日前完成。对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经资格审查,符合遴选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经研究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数。取消遴选职位的,允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改报其他相应职位。
取消的职位,将于8月15日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告。取消的职位中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应职位,并修改《报名表》。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8月16日-8月17日在市生态环境局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见《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的必须凭证,须妥善保存。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科目与内容。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不指定教材。
2.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遴选计划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若因低于笔试合格线而不能形成3:1比例的职位,取消该遴选职位,取消的职位将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
(二)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应当场告知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将遴选人员的面试成绩反馈市委组织部。
(三)综合成绩和体检人选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体检人选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1:1。如出现并列综合成绩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商洛市政府信息网、商洛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虑,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本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发布公开遴选结果通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遴选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不转,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六、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监督联系电话:12380 23109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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