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5288
西安市红会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设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招聘要求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进一步加强博士后人员的招收管理,鼓励招收非在职且不超龄人员。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医学、药学、生命科学、生物力学或机械等与医学相关方向的博士学位和相关研究背景;
2. 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不到36岁生日);
4.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全职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薪酬待遇
1. 博士后年薪待遇为35万元(税前)。其中医院提供30万/年,中国博士后生活补助5万元/年;
2. 在站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出差、医疗、保健等待遇;
3. 在站期间获得的署名为西安市红会医院的相关科技成果,享受西安市红会医院文件规定的科技奖励;
4. 博士后出站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留院工作。
三、 进站所需材料
申请者登陆中国博士后网页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行申报(请妥善保管个人的用户名和密码)。将下列书面材料交至西安市红会医院科教部:
1、《博士后申请表》(1份);
2、《博士后进站审核表》(1份原件1份复印件);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1份原件1份复印件);
4、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提供该地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博士学位证书》(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博士毕业6个月内人员可先提供学校或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非答辩通过证明或答辩决议)办理进站,进站6个月内需将博士毕业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人员应按退站处理;
(2)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外籍人员也可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博士毕业6个月内人员进站时可暂不提供,进站6个月内需将认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认证书人员应按退站处理;
6、辞职(调动)人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出具。
申请者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后,院博管办进行资格审查;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考察,提出接收意见;院博管办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送陕西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发布录取通知。
四、 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555号西安市红会医院 710054
联系人:王冀邯 18629520780 18802940606
热诚欢迎优秀博士研究生到西安市红会医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