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考生名单
面试考生名单及相应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考生确认
入围面试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
确认时间: 2013年2月16日-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确认方式:电话或电子邮件(需确认送达)。
确认电话:024-88293774、88294305
确认电子邮件:mopf@dbcaac.gov.cn
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已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无特殊理由不得放弃面试。如确因特殊情况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2013年2月20日17:00前以电话方式通知我局并说明理由。随意放弃面试资格的,有关情况将被记录在案。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乘车路线
面试时间:2013年2月27日、28日
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面试地点: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办公楼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东塔机场院内)
乘车路线:乘航班至沈阳的考生,从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出发,乘坐机场大巴在工业展览馆站下车,向西500米转乘225路公交(或乘出租车,行程约6.5公里)至东塔机场站下车;乘火车至沈阳站的考生,由南一马路乘225路公交车到东塔机场站下车(或乘出租车,行程约10.7公里);乘火车至沈阳北站的考生,由沈阳北站北侧乘292路公交车到江东街站下车(或乘出租车,行程约7.6公里)。
四、考察体检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将按照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少于3倍的, 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考生没有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该职位取消录用。体检和考察人选将按录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
五、注意事项
1、当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提前一个小时进入候考室,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粘贴本人一寸彩照的考生报名登记表(照片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须如实详细填写高中以上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及获得何种学历和学位证书。
(4)应届毕业生,包括2011年、201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的,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及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社会在职人员报考证明面试时提供有困难的,经我局批准后,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由报名时填写的原单位所开具的离职证明。
(5)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及待业人员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应携带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职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四张(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装入写有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的信封)。
考生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局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2、面试分上、下午两场进行,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8点前,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12点30分前到达候考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和抽签确定相应职位面试顺序。上午截止8点50分、下午截止1点2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报到时需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遵守保密要求,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4、参加面试考生的食宿、交通请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考场附近有沈阳民航宾馆、桃仙机场招待所、鸿翔宾馆等可供考生选择住宿。请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住宿地点,确保准时参加面试并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5、考务联系人及电话:
尹朝宇 电话:024-88294305,
莫鹏飞 电话:024-88293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