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中、省、军驻宝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287号)的精神,现将2017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在本工种、本岗位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列入报考范围:
1、2016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或新聘人员见习、试用期满,2016年度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2、工作年限10年以上(截至2017年9月30日,下同)并持有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5年以上(截至2017年9月30日,下同),2016年度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3、工作年限20年以上并持有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5年以上,2016年度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4、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持有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5年以上,2016年度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技师考核。
5、工作年限30年以上并持有技师证书,或取得技师证书5年以上,具有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连续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能传授技艺和培训高级工以上工勤技能人员,可申报高级技师考核。
(二)破格条件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报考时均可放宽工作年限5年。
2、在市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市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报考时均可放宽工作年限2年。
二、考核(评)工种
1、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共24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环境保护工。
2、技师(共22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育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旅店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环境保护工。
3、高级技师(1个)
公路养护工。
三、考核(评)内容与成绩评定
1、考核(评)内容
初、中、高级工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技师考评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高级技师考评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现场答辩和综合评审。
2、成绩评定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实际操作考核实行合格评定。
初、中级工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专业理论和职业道德基础考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
高级工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基础两门考试成绩总分达到高级工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基础两门考试成绩总分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具有参加综合评审资格,评审合格者为考评合格。
高级技师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三门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且总分达到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按参加考试人数50%的通过率确定)以上者,具有参加答辩资格,按照进入答辩人数50%划定合格分数线,评定高级技师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4月20日到5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今年暂采取网上报名和纸质报名同时进行。
网上报名: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办事→人才队伍→机关事业单位工考管理系统,按报名须知提示进行报名。
纸质报名: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工勤人员,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升等级岗位考核审批表》(见附件2,下载后自行打印、须用A4纸双面打印,贴照片)一式两份;申报技师或高级技师考核的工勤人员,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考评审批表》或《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资格考评审批表》(见附件3、4,下载后自行打印,须用A4纸双面打印,贴照片)一式两份,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并附原岗位等级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申报。
所有报名资料由各县区人社局、市级各主管部门和中省驻宝有关单位统一报送市人社局事业科(市行政中心6号楼E座506室)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个人报名。
五、考核(评)时间及方式
1、考核(评)时间
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的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考试在7月8日(周六)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由受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
申报高级技师的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和实际操作考试及评审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办事→人才队伍→机关事业单位工考管理系统中的重要通知。
2、考核(评)方式
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基础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核,由省工考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全省统一时间组织考试。
实际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考核,升等级和技师由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省、市工考办将安排人员进行巡视;高级技师实际操作考核由省工考办具体组织实施。
技师评审由省工考办组织行业评审委员会以查阅资料、核实情况、评定等级的方式进行。
高级技师评审由省工考办统一组织,采取的程序:
(1)评审答辩。行业评审组采取审阅申报材料、评阅技术经验总结以及专业理论知识现场答辩等方式,确定各参加评审人员答辩成绩,评审答辩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并当场公布。
(2)综合评审。根据考核成绩、评审答辩成绩确定合格人员。其中,考核成绩占总分的60%,评审答辩成绩占总分40%,按照总分从高至低排序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3)公示和审定。考评合格的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请厅领导审批,为其办理高级技师证书。
六、考核(评)培训收费六、考核(评)培训收费
升等级考核、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考评收费按省人社厅《关于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标准和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49号)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5、附件6、附件7)。收取的考试费用于支付命题、制卷、阅卷、保密、监考、巡考、考场租金等与考试相关的费用支出。
培训费按照宝市价发[2007]117号文件规定执行。培训费具体标准与培训报到注册有关问题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非统考工种的报名。未列入本次统考范围的工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各县区、各单位可一并先进行报名。非统考工种须在省工考办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设,只开设升等考核,不开设技师考评工作。
(二)准确录入个人信息。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核对工勤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做到完整准确无误。
(三)培训教材及照片。各报送单位在报名时,本着报考人员自愿的原则,对需要教材的人员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按照标准收取教材费(见附件8);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单位、工种等级,重叠粘贴在照片粘贴单上(见附件9)。
(四)缴费及培训注册。经审核符合统考工种报名条件的,统一缴纳考核费。培训工作由委托的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拟于5月下旬开始分工种分批次开展培训工作。参加培训的人员,还应向培训机构缴纳相关培训费用。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从“工勤系统”中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理论笔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六)表格下载。文件中涉及的申报表、审批表等附件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宝鸡事业单位群(195842192)群文件中进行下载。
附件:1、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下载点击此处
2、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审批表。下载点击此处
3、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考评审批表。下载点击此处
4、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资格考评审批表。下载点击此处
5、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收费标准。下载点击此处
6、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核收费标准。下载点击此处
7、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核评审收费标准。下载点击此处
8、2017年教材价格目录表下载点击此处
9、 照片粘贴单下载点击此处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