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委党校教师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县委党校办学水平。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专业教师。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专业技术岗位教师3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干部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社科类(中文、哲学、政教、法学、历史、文秘、社会学、经济学、公共管理)。
3.年龄在35岁以下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研究生学历或市级以上教学能手或科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4.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1.成立党校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行政学校校长张世波,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周瑞玲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干教办主任王善武,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李权烈,县编办主任孙新革,县人社局局长陈小平,县财政局副局长、公产局局长陈全军,县纪委副书记罗天东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党校(以下简称选调办,县职教中心办公楼三楼),李权烈兼任主任。
2.发布公告。在石泉党建网、石泉县政府网站、石泉港发布选调信息。
3.报名。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表2张(单击此处下载),据实填写并签署单位意见,于2017年元月13——16日(周末正常上班)到县委党校行政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6321727,联系人:周会)。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张,中小学教师还需携带教师证及复印件一张。
4.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党校审核)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全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上报处理。
5.考试。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考论文写作,由命题小组出题,考试时随机抽取一个题目进行论文写作,完成时间2.5小时,论文字数1500字以上。笔试开考要求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调减职位计划。
(2)面试。主要是试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由命题小组出若干专题,面试人选随机抽取一个专题,三日后试教,讲授时间一小时。(具体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
6.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敬业精神等情况。同时进行资格终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如考察人员不合格则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7.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重新进行考察、体检(由选调办组织到二甲以上医疗机构体检)。
8.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选调办综合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初步人选,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县委党校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