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10日发布公告、报名遴选
2017年1月13日-2017年2月17日学生见习
二、报名条件
(一)安康学院和安康籍2014年、2015年入学的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二)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三)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四)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为让更多的大学生能有机会参加见习活动,曾经参加过往期公开遴选大学生到市政府机关见习活动的大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活动,否则,资格审查时将取消资格。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2017年1月9日上午9:00)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1月9日上午9:00报名系统将准时打开,届时请登录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入2017年寒假大学生见习在线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真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完成提交即可。
报名系统仅接受前90名报名者信息,报满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提交。报名结束后将及时公布成功提交报名信息人员名单和报名时间顺序。
(二)公示(2017年1月10日-2017年1月11日)
对成功提交报名信息人员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市政府网站公示,请及时关注,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三)复审(2017年1月12日)
通过初审的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市级机关大学生见习报名表》(附件1)一式三份,于1月12日8:00--12:00到市委主楼513室(香溪路27号)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未通过复审或主动放弃资格而空缺出的名额不再补选。
四、其它事项
1.通过复审的大学生将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到见习单位报到。
2.参加见习的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3.见习结束前将《市级机关大学生见习考核表》(附件2)一式三份填好,由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至团市委,对见习合格的大学生由团市委统一考核并颁发见习证书。
4.见习期间,将为每名见习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考核合格后,将向每名见习大学生发放见习补助1000元。
5.各县区将同步开展大学生寒假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请广大学生积极关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人:周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0915-3288702
附件:
共青团安康市委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