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政治历史清白,自愿从事巡特警工作。
2、复原退伍军人,年龄18周岁以上,25岁以下(包含25岁),身高170cm以上。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A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B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C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调查或侦查的;
D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未满一年的;
E有纹身的;
F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活动的;
二、招录程序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31日
报名地点:宜君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联系人 :习警官
联系电话:13488006020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三、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引体向上、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达标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
六、公示与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宜君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张贴公告公示。
七、工资待遇
巡特警的“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工资待遇试用期(前三个月)每月1200元,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2000元,一年签订一次合同,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