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事考试网快讯:为推动城乡卫生一体化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按照《延安市卫计局2016年全市公开招考补充乡村医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为全县公开招考补充一批乡村医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为辖区村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的统一管理下,完成县卫计局安排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二、岗位待遇
(一)按照陕西省卫计委关于乡村医生补助标准予以补助。
(二)招考录用人员需接受辖区乡镇和丹州街道办(中心)卫生院和村委会的双重管理。
三、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总体要求
1.具有医学中专或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中等临床医学专业水平证明(含乡镇助理医师资格、中医一技之长、中医师承资格证等)。
2.自愿申请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务人员。
3.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
4.由拟补充乡村医生的行政村推荐,行政村必须承诺:确保推荐考试确认资格的乡村医生,考试通过后到该村卫生室上岗。
5.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乡村医生岗位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全科、中医、内科专业人员优先。
7.报名对象原则上应为本县户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招
1.属于《执业医师法》规定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情形的人员。
2.曾因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或《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受过处罚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21日—11月25日,在各辖区乡镇、丹州街道办卫生院报名。
咨询电话:0911-4622087
宜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