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6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将于9月24日至25日在西安举行。为了更好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请带好两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请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考生,尽快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证件。
2、考生应考时,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证件与本人不符者不得入场。
3、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生全场不得提前交卷,切记!
4、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须接受安检。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不可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取消闹钟设置,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本人和他人的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为违纪。
10、请考生查看考点及行车路线,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耽误参加考试。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