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安排,现将2016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2、审查的时间、地点
根据延安市人社局、延安市卫计局《关于2016年 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延人社发〔2016〕102号)精神,本次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委托各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
3、资格审查携带资料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网上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以及其他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
4、注意事项
凡应考人员所持证件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应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对于通过初审但自身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将现场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附:1、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