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安康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告》要求,现就安康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考石泉县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参加安康市2016年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报考石泉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附后)。同时报考本县特岗教师岗位且进入面试的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8日至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 -17:30)。
2.地点:石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石泉县城关镇大桥头,联系电话:0915-6312605)。
三、复审提供材料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将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整理。
1.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籍地址与岗位条件不符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的提供高校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和承诺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验证日期要求在有效验证期内);
5.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提供);
6.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承诺书);
7. 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正式就业但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无论在哪个环节,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考生本人。各类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自备),档案袋封面必须写明姓名、报考县区及岗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在资格现场复审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否则责任自负;
2.面试费用50元,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缴纳;
3.逾期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限内,资格审查人员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等形成的缺额,依据笔试成绩于7月11日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请考生关注石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石泉县教育体育局网站;
4.面试工作拟于2016年7月14日在石泉中学进行,具体面试相关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在石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石泉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发布);
5.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话号码,必须保持畅通,如因电话不通或未能及时接听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参加安康市2016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并进入体检考查环节(即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如果再参加安康市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须书面申请放弃安康市2016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聘用资格(不申请的视为放弃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资格) 。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