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榆林市第三批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中“同一岗位拟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评审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岗位引进计划或按比例缩减拟引进人数”的规定,现将取消或缩减引进计划的岗位公告如下:
一、取消引进计划的岗位
经汇总复核,未达到规定比例而被取消引进计划的岗位共118个(详见附表1)。上述岗位中所涉及的21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按照《榆林市第三批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改报其他有关岗位,但不得改报取消引进计划和缩减拟引进人数的岗位。
二、缩减拟引进人数的岗位
经汇总复核,未达到规定比例而被缩减拟引进人数的岗位共8个(详见附表2)。上述岗位中所涉及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中共榆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