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为铜川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小学、幼儿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4人,其中医疗卫生机构72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02人。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2016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16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学历,招聘岗位有学历层次要求的,以岗位表公布的为准。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21日至1998年6月2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表公布的要求为准。
6、岗位有户籍(落户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前)、生源限制的,具体详见岗位表。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截止2016年6月21日尚未解除各类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按有关规定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尚在试用期内的;参加2016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示期已满的。
7、按照中省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初审、下载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铜川市人民政府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报名平台设在铜川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tongchuanhrss.gov.cn/,点击2016年铜川市事业单位网上报名入口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7日9:00—7月1日18:00。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照片。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岗位有从业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表的“职业资格名称及等级”项进行说明,否则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的,须在报名表“考生来源”中选择类别,同时在“个人工作简历”中填写清楚“服务基层项目”的项目种类及服务开始日期(具体到年月日)。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初审时间:6月27日9:30—7月2日18:00。招聘组织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在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7月1日18:00报名平台关闭,在此之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岗位信息不得变更。平台关闭后未及时更改报考岗位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6月27日9:30—7月2日18:00,报名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期间只能查询初审结果,不能进行改报。
为指导考生合理报名,6月29日、6月30日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截止当日17:00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7月1日不再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管理等全过程,监督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按相关规定做出禁考等处理。
对于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3、开考比例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得改报和进入下一环节。
4、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5、网上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
2016年7月5日9:00至7月9日9:00,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超过规定时限,网报系统将不再重新开启提供打印,未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打印和妥善保管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 笔试
1、参试人员:持有本次公开招聘准考证的考生
2、时间:2016年7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地点:详见《准考证》。
4、内容:笔试设一科,百分卷。
医疗卫生岗位:医学基础理论知识
新任教师岗位:教育基础知识
医学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5、笔试注意事项:
①开考前1小时,请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得使用其他证件、证明代替身份证)、考试用品提前验证准入,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开考半小时停止验证准入,迟到者不得进入考点。
②笔试实行音像全程监控,实行全时段无线信号屏蔽和监测,考生不得将《准考证》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如有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③笔试不允许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时不允许将试题本、答题卡、稿纸等带离考场。
④考试结束后,因须组织清点、查验试题试卷等,请考生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提前离开考点,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6.加分:
①加分依据及分值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大学生村官凡任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担任“两委”正职一年以上的加10分,担任“两委”副职一年以上的加5分。
②受理加分的程序
7月12日—1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由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市便民服务中心9011室)负责受理,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③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任职材料和聘期内考核结果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④加分认定
大学生村官加分包括担任“两委”正职、“两委”副职两类,两类别之间加分不可累计。
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结果7月15日至17日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
7、笔试成绩(含加分)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6年7月19日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含加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序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出现空缺顺延递补。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须提供的资料7月19日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同时公告笔试成绩(含加分)及资格复审安排。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六)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2+面试成绩/2)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的,加试面试成绩高者排先。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以及体检安排。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顺延递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七)考察
考察主要内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规定程序和办法顺延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铜川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暂缓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聘用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签订三年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除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本人毕业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产生的纠纷,由本人负责。
四、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是招聘公告的具体阐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铜川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0919-3185692。
(二)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具体阶段性公告,错过相关时间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只公布笔试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单位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铜川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政策及网报技术咨询: 铜川市人社局 0919-318569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7:30
附件: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