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铜川市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紧缺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招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18周岁以上,截止2014年4月30日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年龄要求;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见附表)。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4、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数量 2014年市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四、招聘办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铜川市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公告 在陕西人事考试网、铜川市人民政府、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铜川市卫生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 日— 4月30 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报名地点:铜川市卫生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铜川市人民政府3号楼1114室) 电话:0919—3185934 联系人:杜柄承 1、报名者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打印并详细准确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应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应持报到证,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3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照和已填写好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点报名。有工作经历的,应提供相关工作简历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者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诚信问题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自负。 2、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双证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笔试前两日内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所有考生一律免收考试费。 (三)考试 考试应形成竞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确认的应聘者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开考比例放宽至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聘者,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其他应聘者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百分制。 3、成绩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卫生专业考医学基础知识;非卫生专业考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的均进入面试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应聘者,直接参加报考职位的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被测试者的专业知识能力、职业道德以及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人员。若应聘岗位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顺延面试成绩小数位,确定排名顺序,若顺延小数位后面试成绩仍完全相同的,则加试一次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所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且不超过该岗位聘用计划5倍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2、体检执行标准。体检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铜川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网上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其它不良表现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进入体检人员确定办法,顺延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陕西人事考试网、铜川市人民政府、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之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指派专人负责受理,负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暂缓做出结论。自暂缓做出结论之日起90日内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对其聘用程序。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失实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聘用,并核发统一印制的《铜川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予以清退。 本次招考中的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以及考试、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等均在陕西人事考试网、铜川市人民政府、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笔、面试等重点环节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咨询电话: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0919—3185692 铜川市卫生局人事科 0919—3185934
附件1:2014年铜川市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考试报名登记表》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