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快速发展需要,按照《陕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学历证书;招聘岗位有明确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6日以后出生);
6、具有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资格。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方法步骤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登陆陕西省林业厅网站(http://www.snly.gov.cn/)、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网站(http://www.sxssgyy.com/)下载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发送至医院电子邮箱;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到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人事部门报名;
3、报名时间从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0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应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2日到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执业证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准考证。在陕西省林业厅、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四)考试
考试以面试答辩形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到面试现场进行确认,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在陕西省林业厅、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从第二名替补,依次类推。考察内容为每位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历、专业知识、主要优缺点等,考察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林业厅、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陕西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由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医院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林业厅及陕西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全程指导并监督。
2、本次招聘工作的进展安排、通知等相关事宜将在陕西省林业厅、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网站公布。
3、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办公室1(门诊综合楼13楼)
联系人:杨满学 电话:84815355
卢映晖 电话:84826222
邮 箱:sxssgyybgs@163.com
附件:
2016年5月26日
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2016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职称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1 | 临床医生 | 4 |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 |
2 | 临床护士 | 1 | 副主任护师及以上 | 护理学 | 本科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