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部门的,由所在部门签章并经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复核签章后,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并签章确认。
3、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人员属于县及以下部门的,不用提供;属于市级部门(含参照管理单位)的,由考生目前所在单位认定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
4、公务员工作经历、转入现机关工作满2年工作经历证明,均由考生目前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遴选职位对学位有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其他有关材料
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应当提供所在党组织的相关证明。
职位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等资格或等级证书,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留存);证书正在办理的,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
职位要求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事项的,请参阅本次公开遴选《报考指南》,并电话咨询资格复审部门。
(三)工作安排
资格复审于11月26日至27日上班时间集中进行。各遴选部门负责所属遴选职位资格复审对象的审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
未在11月26日至27日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将被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依次顺延递补。
顺延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根据缺额情况及时进行。
五、重要提示
请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尽快联系资格复审部门,及时携带相关资料参加复审。
请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获取有关递补或复审信息。
中共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