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拔职位和职数
(一)镇副科级领导职位8个,其中:
1、镇副科级领导职位一,2个,供各镇内设机构、镇属事业站所及相关机构负责人(以任免机关任命文件为准)报考;
2、镇副科级领导职位二,4个,供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公务员、干部身份人员和农村基层人才振兴计划满5年且在岗在聘人员报考;
3、镇副科级领导职位三,2个,供任职满3年且在岗在聘的大学生村官和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干部身份人员报考。
(二)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位10个,供卫生系统、工商系统、食品药品系统、质监系统和各镇财政供养人员报考。
三、公开选拔人选的范围及资格条件、职位要求
(一)公开选拔范围
全县范围内各级机关、全额财政供养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任职满3年且目前在岗在聘的大学生村官,农村基层人才振兴计划合同服务期满且目前在岗的人员。(以上各类人员不包括教育系统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拔人选的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和要求:
1、镇副科级领导职位一:大专及以上学历,在乡镇基层工作满5年,担任现职满1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镇副科级领导职位二:大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镇副科级领导职位三: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3年且在岗在聘的洋县大学生村官;具有大学生村官经历且连续工作年限满3年的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大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者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为2013年10月31日,具体计算办法按年对年、月对月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限制期内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6、新招录的公务员和干部在试用期内未转正定级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适宜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情形。
四、选拔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在洋县电视台、洋县人民政府网(www.yangxian.gov.cn/)、洋县党建网(www.yxzzb.com)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资格条件、程序步骤等事项。
(二)推荐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者在洋县人民政府网、洋县党建网等有关网站下载《洋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推荐人选登记表》,其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查审核后择优推荐,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须由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审查审核后择优推荐。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三)资格审查。依据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职位数达到10:1的比例方可开考。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个数。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拔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试卷委托有资质的公开选拔命题机构负责,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和所选拔职位要求命题,统一委托命题机构阅卷并提供笔试成绩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的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心理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面试试题委托有资质的公开选拔命题机构命题。面试评委由有关领导、专家组成。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分,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出现并列成绩,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考察对象以姓名笔划为序公布。
(五)考察。由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一职位的考察,由同一考察组实施。
(六)研究任用。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察对象的总成绩、现实表现、素质能力和报考职位特点,依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拟任用人选与选拔职位1:1的比例,研究提出拟任用人选建议,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职人选在有关新闻媒体及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不影响任职的,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对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回原单位工作。对选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经考核不胜任的,依法免职,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洋县县内报考人员,纳入全县科级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锻炼。
五、纪律监督
洋县纪委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以及在考试和考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拔对象的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有关单位和参与本次公开选拔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洋县纪委举报电话:0916- 8212954
洋县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916-8215476
六、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11月27日(8:00——12:00,14:0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18:00。
(二)报名地点:洋县县委组织部会议室,联系电话:0916-8215476。
(三)报名时须提供:1、《洋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A4打印);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4、本人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5、报考镇副科级领导岗位一的,提供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镇副科级领导岗位三的,提供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干部转正定级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面试时间及成绩公布:笔试、面试时间洋县人民政府网、洋县党建网公告为准;笔试、面试成绩及拟考察人选名单将在洋县人民政府网、洋县党建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洋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洋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