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 县 监 察 局
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洋县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
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和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报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现就我县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
本次共招聘人员13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洋县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请登陆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已在洋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登记报到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的高等院校毕业、符合相关岗位专业和学历要求的洋县籍(含父母一方在洋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和岗位要求;
2、年龄为18-30周岁,即1994年8月31日至198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文化程度、学科专业和业务能力。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4日至15日。
2、报名地点:洋县劳动服务局。
3、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可在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报名时应聘人员须由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受理委托代理报名。报名时持以下证件(包括原件及复印件):①本人户口本、身份证;②毕业证及网上学历认证打印件;③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毕业生,持无就业单位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非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持失业登记手续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入库手续。④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⑤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提供聘用合同和教体局(组织部)考核合格证明材料。⑥应聘岗位条件要求须提交的其他证件材料。
4、资格初审:报名时,由县人社局牵头,教体局、卫生局、计生局等部门配合,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填写准考证。毕业证的真伪(学历认证)通过登陆http://www.chsi.com.cn网站查验。
5、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核减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应聘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本县紧缺专业或特殊专业岗位人员,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未达到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分数的不予聘用,平均分数分别按镇卫生院、镇计生服务站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三类计算。被核销或核减岗位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四、考试事项
1、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事业单位概况、职业道德、法学、公文与论文写作、科技常识与环境保护、文史知识、陕西省情知识等方面的内容。考试分值为10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考试地点等事项以准考证为准。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上午8:30至10:30,8月17日上午9时核发准考证。
3、本次考试请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现场监督进行,考试成绩面向社会公示。
五、招聘原则和录取办法
1、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2、确定初录人员:各职位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次序依次确定初录人员。成绩相同时,学历高的排前;学历相同的,毕业时间早的排前;再相同的,年龄大的排前,满额为限。
3、 拟初录人员名单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按省市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六、未尽事宜以实施方案为准
201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