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全县财政供养有空编的事业单位,按照岗位所需专业人才计划招聘120人(岗位数量及专业需求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招聘范围:①我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宜川籍国民教育全日制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未聘人员;②在宜川县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学历符合第一条规定及招聘条件的;③省市为我县招聘的人才振兴计划人员和特岗教师,因其已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2、招聘的基本条件: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志愿到事业单位工作;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吃苦奉献精神;③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报考公安警务服务岗位的,还须达到矫正视力5.0以上,无色盲,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⑤年龄为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 ⑥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2012年9月3日-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宜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沟坪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报名。报名费每人150元。报名开始暂停人事代理业务。报名时本人需持人事代理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蓝底、附电子版);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如果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对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报名联系电话:4627948;联系人:宁思玲。
报名联系电话:4627948;联系人:宁思玲。
2、笔试。统一试题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个别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是否保留招聘岗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
5、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报考公安警务服务岗位的人员须同时达到相应岗位所需身体条件),参加体检人员的数量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为1:1,体检不合格者,按本岗位总成绩依次顺延替补。
6、考察政审。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进行考察。
7、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将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考生存在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招聘领导小组按本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向下顺延聘用。
8、聘用。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由县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并实行人事代理。
三、管理与使用
1、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违反规定的立即解聘,今后不得参与我县政府组织的各类人员招聘。
2、聘用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自聘用之日算起。
3、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并介绍回县人才交流中心。
4、根据《宜川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条之规定,工作人员有其中一种情形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宜川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借章)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