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公 告
为了补充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短缺,切实解决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和《榆林市事业单位新进财政供养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榆政人发[2006]5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绥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历年自然减员和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确定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410名。
1、卫生岗位33名。其中临床医学6名(县医院4名<本科>、中医院2名<本科>);临床医学17名(乡镇卫生院15名、合疗办1名、妇保院1名);医学检验技术2名(县医院);医学影象3名(县医院2名、中医院1名);麻醉1名(中医院);药剂4名(县医院2名、食品药品稽查队2名)。
2、计算机岗位57名(乡镇计生办16名、乡镇所属事业单位16名、电子政务办1名、医保中心2名、农保办2名、城乡派出所<协警>15名、交警大队<协警>5名)。
3、财会岗位21名(乡镇所属事业单位16名、医保中心3名、农保办2名)。
4、园林工程岗位1名(园林站)。
5、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管理岗位8名(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5名、工业园区1名、物流园区2名)。
6、物流管理岗位1名(物流园区)。
7、水利工程岗位5名(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
8、畜牧兽医岗位5名(乡镇兽医站)。
9、音乐岗位1名(文化馆、本科)。
10、美术岗位1名(文化馆、本科)。
11、体育岗位1名(体培中心、本科)。
12、旅游管理岗位1名(旅游局)。
13、新闻学岗位24名(电子政务办2名、广播电视转播台2名、城乡派出所<协警>15名、交警大队<协警>5名)。
14、道路桥梁工程岗位3名(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
15、食品科学与工程岗位2名(食品药品稽查队1名、质量技术检验所1名)。
16、建筑工程造价岗位2名(经济责任审计办1名、财政监督检查办1名)。
17、协警岗位95名(城乡派出所协警42名<其中男性34名,女性8名>、城区治安大队协警28名<男性>、交警大队协警25名<其中男性20名、女性5名>)。
18、法律岗位23名(基层事业单位)
19、综合管理岗位118名(根据被考录人员所学专业聘用在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基层事业单位)。
20、残疾人岗位8名。(基层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入库登记的绥德户籍(包括:1普通院校入学前为绥德户籍;2与绥德籍人员结婚且户口迁入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2、普通院校入学前为绥德户籍的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8日后出生(含3月8日)。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6.报考协警岗位人员,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的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采取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张贴公告并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榆林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lrs.gov.cn)绥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sd.gov.cn/)、绥德县人力资源网
(http://www.sdjob.gov.cn/)、绥德县广播电视台发布招考信息。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日 8时——2013年3月27日18时。
2、报名网站: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凭二代身份证根据专业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的照片、学历、专业等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3月18日8时至28日12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变更报考信息。
4、考试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3月18日至28日登陆考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截止时间为 2013年3月28日18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价涉发(1993)1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每人100元。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有关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的通知,并按时登录报名网站的“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县人社局联系解决。
6、岗位开考比例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3比例(残疾人岗位除外),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岗位报名人数3:1的比例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考试前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被取消岗位的,调整到综合管理岗位。
(三)笔试
笔试内容以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用教材《公共基础知识》为大纲,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和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学、公文写作、文学知识、历史知识、科技知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陕西省情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本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招聘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按照考生所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先按第一学历层次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学历层次一致的再按录取批次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批次一致的,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残疾人证(残疾人岗位)、人才入库登记卡、村官证明等相关证件,按县人社局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同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学历。逾期未到或未提供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体检: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执行。
(六)考察: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只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待遇(专科生850元/月,本科生916元/月)。试用期满后的第二年、第三年享受基本工资加工作津贴(专科生2090元/月,本科生2189元/月)。三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工资和津补贴按照本单位同期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参加工作时间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2、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2按照《绥德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绥德县人力资源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如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出现递补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技术咨询电话:0912-5659332(县人社局)
政策咨询电话:0912-5622169(县人社局)
0912-5622669(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912-5621467(县监察局)
绥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三月八日